煮飯

初三夜,和我媽那邊的親戚大吃大喝。席間,父親提起雖然大時大節,但我家已經不會煮十味八味餸搞一輪大龍鳳,而是訂盆菜,煲個湯,簡簡單單。當然,如此選擇是希望想減輕我媽的工作量,並讓家人有多一點時間共聚。

這也不無道理。自小,農曆新年的記憶,總是食物,以至煮飯的人:父親的後母,我的外婆、曾祖母,和我媽。通常,在這些日子,總是到大家食到一半,她們才會把最後一道菜端出來,跟我們一起食飯。大家酒足飯飽之時,又會看到她們跑回廚房,收拾殘局。如果可以讓她們煮食的時間減少,肯定能讓她們輕鬆一點。

但,回頭一想,這樣想實在有點太實際,而沒有考慮究竟一頓家常菜背後的意義。

煮飯,未必是苦差,但肯定需要不少功夫。煮得好吃,需要技術、好的材料、時間。一直認為,除了對煮食有所鑽研、或是以之作為職業的人之外,大部分人都對煮食不大熱衷。

但為什麼人們仍會為家人、朋友花時間、心機去煮一頓飯呢?

只是一份感情吧,大概。

反正單從我自己而言,我根本不會為我不在乎的人煮飯。所以,我肯定不是廚師的材料。

你呢,你又為什麼為人煮飯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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